北京奥组委公布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转让办法
2008/6/18 18:10北京奥运会闭幕式门票转让时间:
2008年6月20日至各仪式前25天,具体截止时间是:
奥运会开幕式:2008年7月14日晚17时;
奥运会闭幕式:2008年7月30日晚17时;
残奥会开幕式:2008年8月12日晚17时;
残奥会闭幕式:2008年8月23日晚17时。
转让方法:
到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领取或到官方票务网站下载《门票转让申请》,并按照要求填写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个人信息,粘贴受让人照片,连同双方 身份证件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网点。
转让人、受让人或委托他人提交均可,邮寄无效。如委托他人代办,代办人须在《申请表》“代办人信息”栏内填写个人信息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。提交转让申请时,提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,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经查验后即时退还。
对照片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要求:
受让人的照片,应为其本人正面、免冠、白背景或均匀背景、无边框的彩色小2寸证件照(尺寸为48mm×33mm),拍摄日期不早于2006年8月。
转让人的身份证件须与购票时登记的身份证件一致;受让人的身份证件应为以下种类之一: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;护照;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;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;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;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(士兵)证。
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要求为:使用白色、A4幅面复印纸复印,姓名、证件号码、照片和发证机关等部分须清晰可辨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,其他证件须保证姓名、照片、证件编号、发证机关、有效期等内容在复印范围之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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